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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乾陵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制定乾陵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如下:
一、藏品入藏标准
文物是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在藏品征集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件文物,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入藏文物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二、藏品征集流程
(一)制订计划。乾陵博物馆根据自身性质、功能定位,由藏品征集小组开展藏品调查,提出初步意见,并向馆务会提交征集计划。经馆务会审核同意后,并报市文物局审定。
(二)编制预算。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意见,按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编制藏品征集经费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
(三)编制方案。预算批复后,按照年度征集计划编制藏品征集方案,委托上级文物主管部门认可的文物藏品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拟征集文物藏品进行技术鉴定和价值评估,出具书面鉴定评估意见,并审核文物藏品征集方案、经费预算及提供采购方式建议。
(四)方案报备。藏品征集方案经评估通过后,在拟开展征集工作30天前,连同文物藏品专家评审委员会书面意见报市文物局备案。
(五)实施征集。藏品征集方案经评估通过后,报馆务会审议批准后,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藏品征集。
(六)藏品入藏。藏品征集到馆后,相关责任人与藏品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对文物进行审查与签字确认,并办理入藏手续。
(七)藏品鉴定。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向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申请对新征集文物或物品进行鉴定,以确定文物等级、名称。
(八)藏品保管。新征集文物经省文物部门鉴定后,由藏品保管人员认真核对记录藏品的数量和现状,办理入藏登记手续。入馆藏品必须填写《乾陵博物馆文物、资料入馆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原始帐交由总账存档,第二联随藏品入库由库房保管人员保管,第三联加盖公章交给移交单位或人员。入馆凭证由总账按年度编填字、第、号。该凭证永久保存。对于不符合入藏标准的物品,由保管人员另行建账,并将物品放在特定地点存放。
(九)藏品备案。藏品入藏后,藏品征集小组对征集工作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估,并报市文物局备案。
三、藏品征集机构和人员
成立乾陵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委员会,同时设立乾陵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鑫副馆长负责,负责拟定藏品征集计划、开展藏品调查、方案编制和入藏手续办理和申请文物鉴定等各项藏品征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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