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陵文化
生老病死是人类无法逃避的自然规律,无论是皇帝宰相,达官显贵,还是僧尼道士,智者贤人,或迟或早,固有一死。人死后,由亲属友朋举行的殓殡奠馔和拜踊哭泣的礼节,被称为丧礼或葬礼。这是人生的最后一项礼仪。
我国自古至今,有诞生礼,冠礼,婚礼,寿礼,葬礼等5种。其中寿礼又是诞生礼的重复和纪念,故实际上人生的重大礼仪只有4种。人类学家认为,丧礼起源于人对死者鬼魂的恐惧,由此产生祖先崇拜的信仰。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对死者遗体作一番处理,并有一套象征悲恸的仪式,希望死者到达另一个永息的世界中。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死后”的观念,借着各形各色的丧葬礼俗表达出来。我们所谓的丧礼,至少应包括:(一)对死者遗体的处理(葬法);(二)送葬的仪式(葬仪),以及贯穿于其中的人们对“死后世界”的信仰等方面。
我国历史悠久,幅员广袤,民族众多,丧葬礼俗因时代和地域的不同,而表现得非常繁杂。然而,这个文化有一个绵延不绝的大传统。这个大传统下的丧礼,由于历代政府及知识分子强调“慎终追远”,以求“民德归厚”,因此具有“礼”的特性。与此相对的各地民间的丧葬习俗也因文化的交融而出现一些共同的特性。这种大传统下的“礼”与地方性的“俗”,二者形成与交融的过程,便构成我国历代的丧葬礼俗。笔者拟分三个专题试就唐代丧葬礼俗制度,作一梗概性的述略。
人死后尸体需要处理,在处理尸体时,又因时代、民族、地域和阶级等差异而方法各异。社会上处理尸体的方式方法,就是人们所谓的葬制。历史上的葬制大体有天葬(或称野葬,将尸体弃于荒野。“葬”字从草从死,意即将尸体投入草丛)、水葬(将尸体投入江河湖海)、火葬(将尸体火化)、土葬(将尸体埋入土中)等几种形式。土葬,又称墓葬。它是汉族最正统的葬法,也是中国人“入土为安”丧葬传统的源头。
葬制同社会的经济、思想文化和风俗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远古时期,社会生产水平很低,人死后只得实行野葬。《周易·系辞》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这是最古老的葬法。自殷商以后,汉族流行的主要是土葬,即墓葬。墓者,指埋葬死人的处所;葬者,是将尸体深藏起来。《礼记·檀弓上》对墓葬的意义和方式有过具体解释:“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土周于椁。”疏曰:“言皆所以为深邃,难人发见之也。”可见土葬深埋,由来已久,迄于近代,仍相沿成习。
据说殷商时期,墓地上是不筑坟堆的。《礼记·檀弓上》:“古也墓而不坟。”到了周代,开始在墓上筑坟堆,但仅限于贵族阶层,这就是《周礼·春官·冢人》所说的“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丘是王公之坟,封是诸臣之坟,坟堆的大小取决于爵位的高低。这时不但有了坟,而且坟上要种树。《白虎通·崩薨》云:“天子坟高三仞,树以松;诸侯半之,树以柏;大夫八尺,树以栾;士四尺,树以槐。”至于庶人,“不封不树”。就是说,庶人的墓上既不封土起坟,也不种树。这又清楚地表明,在埋葬制度中存在着严格的等级差别。
同是一个死,却有崩、薨、卒、死等不同的名称。如《礼记·曲礼下》云:“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唐《开元礼》云:“凡百官身亡者,三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六品以下达于庶人称死。”统治阶级中人死后,重椁厚棺,大墓高坟,—座陵墓耗资万金。而庶民百姓生无立锥之地,死后也难得葬身之所。有的人为埋葬亲属而倾家荡产,死葬成为劳动人民又一沉重负担。
墓葬制度包括的范围较广,内容也颇为繁杂。本篇仅就唐代墓葬形制,陵寝形制,墓内陈设和地面设施等,作一大致的勾勒,以期使读者对唐代墓葬的形制,有个轮廓的了解。
一墓葬形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考古工作者在以黄河流域为主的北方地区和淮河、长江以南的部分地区,发掘了一大批唐代墓葬,为研究唐代政治、经济、文化和丧葬制度,提供了可靠的实物资料。在分析研究这些资料的基础上,使我们对唐代墓葬的形制,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
墓穴,也称墓圹,有竖穴、横穴之分。竖穴是从地面一直往下挖掘而成的土坑。横穴是先向下挖一定深度,再横向挖掘而成的洞室。墓室便是墓穴中安放棺木和随葬品的空间,它是坟墓的地下部分。就结构而言,墓室除土室外,还有砖室、石室、木椁室等。其形制和规模,随时代和墓主身份的差异而不同。
在唐代,中原地区墓葬的形制,是以带有长斜坡墓道的单室土洞或砖室墓为主的。土洞墓的墓室有方形、长方形、带耳室的长方形、刀形单室、凸字形洞室等几种。
土洞墓盛行于隋代和唐初,高级官僚的大墓亦不在例外。如昭陵的陪葬墓,就已发掘的数十座来看,全是长斜坡土洞室,由墓道、天井、过洞、甬道、墓室等组成。其后,达官贵人多采用砖室,土洞墓已降为低级官吏或平民所用。据考察,在陕西的关中和豫西的洛阳、陕县一带,此种墓室占绝对优势。如陕县发现的116座唐墓,都是南北向的土圹单室墓[1]。
砖室墓有方形、长方形、方底圆顶形、覆斗形、椭圆形、穹顶形等几种。砖室墓在陕西西安和河南禹县等地特别盛行。“1952年6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发掘队配合治淮工程,在河南禹县白沙水库东区掘得唐墓14座,在颖东区掘得唐墓3座,共计17座,17座墓葬都是砖室墓”[2]。同为砖室,又有双室、单室之别。如关中地区多为双室、双砖室墓,而且较大的墓都设有天井。而河南砖室唐墓其砌筑方法都是单砖平砌,壁砖的叠缝处,全部用泥黏接,没有使用石灰的痕迹,不论墓道形制的大小,都不设天井。
无论土洞墓还是砖墓,多有墓道。墓道可分为长斜坡式、阶梯斜坡式和长方竖井式三种。当时贵族官僚的大墓,都是采用斜坡式的墓道,包括一段很长的隧道;隧道顶部开天井,两壁设龛。如懿德太子李重润墓有天井7个,壁龛8个。雍王李贤墓有天井4个,壁龛6个。正三品司刑太常伯李爽墓有天井3个,壁龛2个。天井和壁龛的多寡,大致与墓主人的官品爵位相适应。据考古学者认为,多天井多壁龛的墓葬形制,象征着封建贵族的深宅大院和富有。
墓室分单室和双室。一般的官僚,多采用单室。二品以上的大官,除主室外,有时还设简单的前室。成王李仁墓,雍王李贤墓及“号墓为陵”的懿德太子墓和永泰公主墓,则都有前后两室。
从初唐到盛唐,贵族官僚墓中流行施壁画。一般是墓道前部两壁各绘青龙、白虎,墓室顶部绘日、月、星辰,其他则有鞍马、明驼、牛车、列戟、步骑仪卫、属吏、男女侍者以及乐舞伎等,各绘在墓内的相应部位,其内容和规格视墓主人的身份而有所区别。懿德太子墓在墓道两壁绘城墙、楼阙、宫门等建筑物,并有列戟共24杆,充分显示了壁画的题材与墓的构造相结合,模仿着当时的宫殿。章怀太子墓的壁画,墓道的东壁绘狩猎出行,西壁绘马球图。两壁的客使图中有唐代鸿胪寺的官员,国内少数民族和外国的宾客,形象生动逼真,既是墓主人生前生活的再现,也是对墓主人灵魂在冥界生活的向往。
1986年9月,昭陵博物馆对昭陵陪葬墓中太宗第5女长乐公主的墓葬进行了发掘。经过几年的清理、修复,长乐公主墓已于1991年11月正式开放。长乐公主墓建在昭陵陵山不远的东南方。墓葬规格较高,出土文物甚多,特别是墓内保留下来的大量壁画,不仅有很高的艺术价值,而且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步入墓道,两壁色彩鲜艳的壁画映入眼帘,仿佛进入唐代绘画艺术的殿堂。
墓道为南北走向。东西两壁的南段,各有一幅大致相同的云中车马图。车为红色双厢,上有华盖,两匹骏马,驾车奔驰。两马间有一驭手,驭手两旁各坐2人。车厢左下方有一摩羯,张嘴伸舌,喷出一股淡赭色气体。车马图的四周,环绕着瑞气流云。青龙、白虎在前带路,仙车已经腾空,象征着公主的灵魂正飞向天宫。
在东西两壁车马图的后面,是两幅对应的仪卫图。图中分两排,站立着15个腰佩长剑、手着提点的人物。仪卫图的后边,又各有一幅铠甲武士仪卫图。图中各画6个身着铠甲,腰佩长剑,手执红旗的武士。这两组对应的仪卫图,从人数、排列和服饰佩挂来看,完全相同。而人物的面容、神态,则各具特色,栩栩如生。
墓道内有3个过洞,3道石门。在第一过洞口的上面,有一幅重楼建筑图。第二过洞口上,是一幅单层门阙图,均属单檐四阿顶的全木结构,上空彩绘祥云、朱雀,屋脊两端装饰鸱吻。
墓道内共4个天井(天井,古指天花板,也称藻井)。在第一、二天井的东西两壁,也各有一幅仪卫图,画面人物拄剑侍立。在第三、四天井东西两壁,均有壁龛,壁龛的两边,各绘一给使,或拱手,或拄杖,相向而立。石门外的东西两壁,各绘一宦官形象,拱手执笏,呈内外传呼状。
据墓志记载,长乐公主于贞观十七年(643)八月十日暴病而亡,九月二十一日陪于昭陵。也就是说,从死到葬仅40天时间。由于公主时值青春(23岁),不可能预修坟茔。故40天中又筑坟茔,又施壁画,其紧张程度不堪设想。然而画工们作画却一丝不苟,细致入微,刚柔得当,笔笔传神。长乐公主墓的壁画,堪称唐墓壁画的上乘。
安史之乱以后,随着国势的渐衰,唐代墓葬制度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首先是墓的构造简化,短而狭的竖井式墓道代替了斜坡式的长墓道,因而开设在墓道部分的天井和壁龛也不多见了。墓室的规模缩小,壁画亦十分罕见。此外陶俑的数量减少,制作粗简,天王俑和镇墓兽的制作越来越简化,有的墓里已废而不用。
长江以南广大地区的唐墓,是以竖穴长方形砖室和土坑墓为主要特征的。其形制简单,规模甚小。
土坑墓是从地面往下挖一长方形的竖穴土坑,有的一端大,一端小,平面呈梯形。这类墓距地表较浅,深度仅1米左右,墓室长2米左右,宽约70厘米。随葬品极少,质量也差。这是唐代南方平民经常使用的墓葬形制。
砖室墓多为长方形。据有的学者考察,唐代南方的砖室墓,就其形制看,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
(一)墓室平面一般呈“古”字形,有的还带有长斜坡墓道,在甬道两侧还有较大的耳室。墓室呈方形,边长5米左右,穹窿顶。在墓室的四壁和顶部,往往绘有绚丽多彩的壁画。这类墓全长都在8米以上,随葬品数量众多,并有金、银、玉、琉璃等器皿和饰件。通常都有纪年墓志。墓志内容表明墓主人都是包括皇室亲属在内的三品以上的达官显要。如湖北郧县濮王李泰墓和广东韶关张九龄墓,便是这类墓的代表[3]。
(二)墓室平面多呈“凸”字形,有的在墓室两侧带有较大的耳室,就是通常所称的“亚”字形墓。全长都在5米以上,四壁平直,也有呈弧凸状的[4]。这类墓常使用花纹砖,随葬品较多,墓志出土不多,墓主人属于有一定官品的官员。武昌何家垄唐墓可作这一类型的代表[5]。
(三)墓室平面呈“凸”字形的为多,墓室两侧常砌有小龛,全长一般在5米以下。随葬品较少,陶瓷明器通常在20件以下。墓主人为较低级的官吏,福建泉州、湖北武昌、江苏高邮均有这类墓出土。
(四)墓室平面为长方形,多数四壁平直,券拱顶或叠涩顶。墓室长在3米左右。随葬品往往不足10件。这是南方最常见的唐墓形制,墓主人大致为中小地主[6]。
从上述四种墓葬形制的比较中,我们发现,第一种属于中原地区的墓葬形制在南方的出现。如李泰和张九龄的墓虽葬于南方,但因他们为唐廷宗室和三品以上的显贵,其葬仪是按唐王朝规定的礼制由甄官署安排的。据《旧唐书》卷76载,李泰死后,高宗下诏:“赐东园秘器,葬事官给,务从优厚。”张九龄是广东历史上最早参与唐代中枢决策的人。生前玄宗对他倍加恩宠,死后下诏“厚币恤其家”。因此他的墓葬形制和随葬品等完全仿照中原形式。而其他三种墓葬,则是南方地区的传统形制。既保持了六朝以来南方墓葬的特色,又有所改进和演变。
我们注意到,墓葬形制是等级制度的一种反映。坟茔自来皆有定制,官品越高,则占地愈广,坟亦愈高,成为不移之原则。唐代坟地周围步数、坟高若干,皆有明文规定。据《通典》卷108《开元礼纂类》三“杂制”云:一品官墓地方九十步,墓高一丈八尺;二品墓地方八十步,墓高一丈六尺;三品墓地方七十步,墓高一丈四尺;四品墓地方六十步,墓高一丈二尺;五品墓地方五十步,墓高一丈;六品以下墓地方二十步,墓高不过八尺。统治阶级处于稳定时期,等级界限在各方面表现得格外严格。在唐前期,官品越高,墓室的结构越大,随葬品也越多。如李泰是正一品,其墓全长36.3米,墓室长宽都是4.9米。而张九龄为正二品,墓全长仅8米,墓室长宽为4.8米。可见同属一类大墓,由于官品的不同,在墓葬形制上仍有严格区别。到了唐代晚期,政治上的衰败带来墓葬形制的混乱,等级制度也不如前期那么严格了。如上述第一种大墓在天宝以后就不复出现,这当是统治阶级无力经营耗资巨大墓葬的反映。相反,第四种墓和土坑墓在各地大量涌现,而且墓长增加,随葬品增多,为以前同类墓中所罕见。它从一个侧面表明晚唐等级制度的松弛。
二陵寝形制
在叙述了大量存在的一般墓葬形制之后,我们再对唐代帝王的陵寝制度略作介绍。
“陵”或“陵寝”的称谓,始于战国中期。据《史记·赵世家》记载,赵肃侯十五年(前335)“起寿陵”,这是历史上君王坟墓称“陵”的最早记载。陵的本义指土山,以陵为帝王墓的专称,盖因一国之主的国王的坟墓确实造得最高,将它比作崇高的山陵,又是推崇至高无上的王权的一种表现。战国之后,秦、汉、魏、晋,以迄明、清,帝王坟墓称陵,历代相因。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繁荣昌盛的统一王朝。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增多,陵寝制度有了进一步的扩大和发展。
唐代从高祖李渊至哀帝李,共21个皇帝。除末代的两个皇帝昭宗李晔葬于河南渑池、哀帝李葬于山东菏泽外,其余19个皇帝都葬在陕西渭北高原的山梁上,成陵18座(高宗李治与武则天合葬),人们习惯上称“渭北唐十八陵”。18座陵墓中,除高祖李渊的献陵、敬宗李湛的庄陵、武宗李炎的端陵和僖宗李儇的靖陵是“积土为陵”以外,其余14座都是选择自然山峰,从旁凿石建陵,即所谓“依山为陵”。
唐太宗的昭陵开创了唐代帝王“依山为陵”的先例。昭陵建于陕西礼泉县东北九山主峰。其墓室(即玄宫)的建筑,在半山腰南麓穿凿而成,没有起筑坟丘。刚建成时,绕山腰架设有栈道。文德皇后先死,葬入玄宫。13年后,太宗去世与之合葬,才将栈道拆除。从此按照礼制,唯有寝宫作为“安神供奉”的地方。据《唐会要》卷20《陵议》记载:昭陵墓室,“深七十五丈,为玄宫。缘山傍岩,架梁为栈道,悬绝百仞,绕山二百三十步,始达玄宫门。顶上亦起游殿。文德皇后即玄宫后,有五重石门,其门外于双栈道上起舍,宫人供养,如平常。”
对于昭陵的构造,杨宽先生在《中国古代陵寝制度史研究》一书中曾作过考证,兹摘要如下。昭陵的建筑不同于东汉的陵寝。东汉的“寝”造在一个地方,包括朝拜祭祀用的寝殿,供墓主灵魂游乐的便殿,以及供墓主灵魂饮食起居生活的寝宫。而昭陵把“寝”分割开来,分造三处:
(一)神游殿建筑在玄宫(墓室)的门顶以上,以供墓主灵魂游乐之用。相当于汉代寝殿旁侧的便殿。
(二)献殿也叫“寝殿”。相当于东汉的寝殿或石殿,主要供上陵朝拜或举行重要祭献典礼之用。从《长安志图》卷中所载《唐昭陵图》、《唐肃宗建陵图》和《唐高宗乾陵图》,结合考古调查的成果来看,陵墓的周围有方形墙垣,墙垣四边的中央设门,东为青龙门,西为白虎门,北为玄武门,南为朱雀门。墙垣四角建有角阙用作警卫。
在陵墓之前,南边墙垣的朱雀门以内,建有献殿,规模较大,是陵园中的主要建筑。献殿不同于东汉的寝殿而具有特色。东汉的寝殿是从“寝”中扩大建设的殿堂,而唐代的献殿已脱离“寝”而单独成为朝拜献祭的大殿,其性质已与明、清陵园中的恩殿、隆恩殿相同。
(三)寝宫也叫“下宫”。这是供墓主灵魂饮食起居生活处所,以及宫人、官吏留守居住的地方。昭陵的寝宫原来造在山上,山上没有井泉,百姓供应用水很疲劳,内官供奉饮食也困难。后来发生火灾烧毁,就迁移到山下瑶台寺的旁边。
后世唐代皇帝的陵墓,大都是按照昭陵的格局而建造的。多数陵墓的墓室和昭陵一样,穿凿半山腰而成,封闭墓室后,形迹不显。也有少数陵墓如高祖的献陵,则天母的顺陵,敬宗的庄陵,武宗的端陵,僖宗的靖陵,在平地上起建正方形的陵台,沿用汉代陵墓以方形为贵的制度。昭陵那样建筑在墓室门顶上的“神游殿”,不见有继续采用的,而是全部沿用昭陵在陵前建有“献殿”和山下建有“下宫”的制度了。
据《长安志》记载,多数唐陵的“下宫”,建筑在陵墓南方的偏西处,距陵墓三至十里,以五里居多。
唐代的陵园,把献殿(即寝殿)和寝宫(即下宫)分在两处建造,分别适应了上陵朝拜祭祀和日常供奉饮食起居生活的需要,使得上陵朝拜祭祀典礼更加显出其重要性。
三墓内陈设
墓葬内的随葬器物,需按一定的位置陈设。据《考古》1986年第5期《河南偃师杏园村的六座纪年唐墓》,并综合其他较完整的唐墓发掘可知,一般在墓门的入口处安放墓志。墓门并放1对镇墓兽,其后是1对武士俑和1对文官俑等。甬道的东西两壁各有壁龛1个,内置若干明器。墓室东半部有三彩男女侍俑、陶马、陶罐、铜洗等明器。墓室西半部的棺床上陈放棺材,并于棺前置园宅下帐。墓室四角以方相或天王、力士卫墓。
随葬是丧葬制度的内容之一,随葬品指随同死者葬入墓中的物品。在墓中陈设随葬品,供死者在冥界使用,这种丧葬习俗在世界其他民族中也很普遍。这是古代社会“灵魂不死”的原始宗教信仰的反映。据文献记载,在商、周时代,奴隶主贵族死后,墓中的随葬品极其丰富、精致,包括各种青铜器、玉石器、陶器、漆木器、骨角器等。当时还有极其残酷的人殉制度,即杀戮大量的人和牲畜以殉葬。到战国时代,用木俑和陶俑随葬的风俗渐盛,可看作是人殉的替代。西汉中期以前,随葬品主要是死者生前实用的各种器物。中期以后,风气一变,增添了各种专为随葬而作的陶质明器。所谓明器,又称冥器、鬼器,即专为随葬而制作的“送死之器”、“有形无实之器”[7],它是用竹、木、陶、土等制作的实物模型。所模仿的有礼器、工具、兵器以及车、船、仓、井、房屋庭院等等,甚至还有人和各种家畜等。做成人或家畜形状的明器,又称俑。由将实物葬入墓中到以模型代之,反映了当时随葬观念的改变,这是我国古代墓葬在随葬品方面的一次大变革。
唐代随葬明器的尺寸、数量及所用质料均依官品为序。《唐会要》卷38载,唐代三品以上,明器九十事,共置五十舁;五品以上,明器六十事,共置三十舁;九品以上四十事,共十舁。以上明器并用瓦木为之,四神不得过一尺,余人物不得过七寸。庶人明器十五事,不置四神十二时,所造明器用瓦,不得过七寸,共三舁。
随葬明器的种类和形制,因时代、地区和社会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考察唐代墓葬,除了少量的以实物随葬外,绝大多数是陶俑明器。
实物随葬可分陶瓷器类和金属器类,主要是死者生前的日常生活用品。唐代随葬的陶瓷器大多为罐、壶、碗、碟、粉盒、杯、坛、钵、砚、瓶等。金属器类,金器有(可能是衣物带上的扣子)、鎏金步摇。银器有钗、筷、勺。1955年在洛阳北郊邙山脚下发掘的30号唐墓内,还出土波斯萨珊朝银币16枚。铜器有“开元通宝”钱和铜镜等。铁器有犁、镰、锄、镢等,其形状和大小同旧式农具中的同类器相似。不少墓中还有铁剪,股作8字形,交股合刃。此外,有时还将死者生前最喜爱的物件葬入墓中。如唐太宗酷爱王羲之的墨迹,死后将王羲之的《兰亭序》随葬昭陵。在近年发掘的太宗女长乐公主墓中,出土了一方光鉴晶莹的多足瓷辟雍砚,这便是公主生前的实用之物。又如高宗临死,也曾遗言把一些书籍和笔迹埋进墓内[8]。
陶俑明器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反映死者生前生活情况的奴仆、用具等模型;一类是专为死人设置的迷信压胜之物。前一类有武士俑、文官俑、男女侍俑、胡俑、乐舞俑、侏儒俑和各种家禽、家畜以及陶屋、井、磨、仓、灶具等模型。长乐公主墓的出土文物中,有不少彩绘陶俑。如磨、屋、灶、碓、井栏的模型,有载运丝绸的骆驼,还有各式男女骑马俑。大量的是彩绘釉陶俑。有戴胄披甲、体格魁梧的武士,有身着各种服饰、神态各异的男女侍俑,有造型逼真、栩栩如生的牛、羊、猪、狗,还有人面兽身,兽面兽身的镇墓兽。大约从武周时开始,陶俑多施三彩釉。三彩比彩绘釉陶要便当得多,而且色彩的绚丽与亘古不变为彩绘釉陶所不及。三彩俑是唐代具有浓郁时代特征的器物,造型生动逼真。如文官多作拱手直立状,往往有着长衣和两足并立的姿态;武士俑多手握武器,穿窄袖短衣的服装;胡俑都是高鼻、深目、多须、着短衣、高领;女俑为高髻、袒胸、窄袖、长裙,反映了唐代风貌。唐初多武装俑,以后武装俑渐减,武周时出现了高大的马俑和驼俑。至盛唐时,乐舞俑和游戏俑逐渐增多。这无疑又是唐代社会生活走向繁荣昌盛的表征。
后一类所谓压胜之物,主要是指镇墓俑和镇墓兽。受佛教的影响,镇守墓门的一对武士俑在盛唐时演变为天王俑,其特点是脚踏伏兽或鬼魅。两件镇墓兽继承北魏后期以来的形态,一为人面,一为兽面,而武周时则又进一步演变为头生角、肩附翼或手握蛇的怪兽。王去非先生在《四神·巾子·高髻》一文中,根据《大唐六典》《通典》和《大唐开元礼》的记载,认为唐代明器中的四神,即指当圹、当野、祖明、地轴。并推测当圹、当野为二镇墓俑(亦称“天王俑”或“武士俑”);祖明,地轴为二镇墓兽[9]。《秘葬经》云:自天子至庶人墓中,皆有当圹、当野,置于埏道口。镇墓俑和镇墓兽张口呲牙,面目狰狞,十分可怖。还有隋代开始出现的人身禽兽首的十二时辰俑(或称十二神),到开元、天宝之际更为流行。十二时辰俑同样是作“压胜”和“辟邪”的。早在《后汉书·礼仪志》中就记载:“凡使十二神追恶凶,赫女躯,拉女干,节解女肉,抽女肺肠。女不急去,后者为粮。”王先谦引《论衡·集解》又说:“宅中主神,有十二焉。青龙白虎列十二位。有十二神之宅,主驱逐。”《太平广记》中也有把十二神称作为“家丞”的记载。
安放在墓门内的墓志,其性质与神道碑相似。起先可能是为了表明墓主身份,以防在战乱中湮没流失,后来变成歌颂墓主功德学行的谀墓词。这是墓葬中显示的“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的观念。墓志是刻有死者传记的石刻文字。上面记有死者的姓名、籍贯、生平事迹,可作为历史资料,补史书之不足,同时也是墓葬断代的确证。在墓内置墓志,是魏晋南北朝墓葬制度的特点之一。两晋的墓志,或为石质,或为砖质,形状多为长方形。而洛阳发现的年代较早的西晋墓志则作碑形,可见它是从墓碑演变而来的。到北魏后期,开始流行方形有盖的石质墓志,下底上盖,底刻志铭,盖刻标题。从此以迄隋唐,乃为定制。此外,有的在砖上写或刻着死者的姓名、籍贯、卒年等,也属墓志的范围。
唐代立碑碣皆有一定限制,而置墓志则不然,故为之者渐多。《旧唐书·傅奕传》云,奕常醉卧,蹶然起曰:“吾其死矣。”因自为墓志曰:“傅奕,青山白云人也。因酒醉死。呜呼哀哉。”《辛秘传》云:元和十二年(817),为昭义节度使,凡四岁。及归,道病,先自为墓志。从唐墓出土的墓志来看,除了少量砖质、陶质用墨书写的之外,绝大多数为方形石刻墓志,其大小,随墓主人的身份而有等级之分。例如,三品官的墓志多为约72厘米见方;一品官如杨思勖及雍王李贤、成王李仁的墓志,皆为88厘米见方;永泰公主的墓志最大,为114厘米见方。懿德太子如天子之制,不用墓志而用玉册。
墓内陈设中还需要述及的是“买地券”和“园宅下帐”。
买地券,又称冥契、券文、符券或墓偃等,埋于墓地,是给死者带往冥界的一种模仿地契的物品,作为死者在地下购买土地以长久安居的标志。它以金属或石、玉、瓦、木等制成,券文有刻有写,记有神阴官的名称和阴阳五行、龟筮相地的内容。显然,这是一种较原始的迷信作法。据说始见于西汉,历魏、晋,至唐代较为盛行,主要流行于南方。《考古》1987年第3期《江西出土地券综述》,对江西等地唐墓中的买地券作了介绍,反映了当地阴阳迷信风行的情况。
园宅下帐。园宅(或称田园、田宅)和下帐,是埋入墓中供死者在阴间享用的居室和帷帐。它置于棺材的东面。据《通典》卷139《墓中祭器序》云:“以下帐张于柩东,南向。米、酒、脯陈于下帐东北,食盘设于下帐前,苞牲置于四隅,醯醢陈于食盘之南,藉以版,明器设于圹内之左右。”
下帐早见于先秦时王公贵族的墓中,它是模仿世人的帷帐而埋入墓内的明器。《墨子·节葬下》云:“多为屋幕……寝而埋之。”屋幕就是指的下帐,以后历代相沿。唐代又创“园宅”,与下帐并行。“墓为真宅,自便有房,今乃别造田园,名为下帐”[10]。据《唐会要》卷38载,其园宅“广作院宇,多列侍从”,下帐则有“珍禽奇兽,鱼龙化生”。这是一种厚葬的表现,当时,“共行奢靡,递相仿效,浸成风俗”。对此,唐政府曾一度严加禁断。玄宗在开元二年(714)曾下诏:“园宅下帐,并宜禁绝。”[11]然而,奢风既开,很难禁止。到元和六年(811)时,政府又只得承认它的合法性,规定:三品以上,园宅方五尺,下帐高方三尺;五品以上,园宅方四尺,下帐高方二尺;九品以上,园宅方三尺,下帐高方一尺[12]。
四地面设施
在庶民百姓的墓地上,仅堆一坟丘而已,而达官贵人的墓地,却有一整套规模宏大的建筑设施。
首先,墓前立有碑碣。碑上皆书官位,品官书某官某公之墓,妇人则书某封某氏。八、九品以下碑文曰某官某之墓,无官则书庶士某之墓,妇称某封氏,无封则称某氏。墓主身份不同,碑身碑首(碑额)碑趺(碑座)的尺寸,形状也有区分。唐代五品以上,螭[13]首龟趺,高不过九尺。七品以上,圭首方趺,高四尺。七品以下无碑碣。庶人更不许用碑碣。《唐会要》卷38云:“若隐沦道素,孝义著闻,虽不仕,亦立碣。”说明不仕而立碣,只有几种人是例外。
更有专属于大官的哀荣,如立于墓地的神道碑及石人、石兽等等。帝王贵族和一些高级官僚墓前,辟有竖向的通道,称为神道。神道碑,即立在墓道前记录死者(帝王或大臣)事迹的石碑。神道碑始于汉代,碑文原较简单,一般只称“某帝或某官神道之碑”,如欧阳修《集古录跋尾》记述汉杨震碑首为“故太尉杨公神道碑铭”。后来纪事渐趋详细,成为人物传记的一种变体。
在墓前神道两侧排列石雕人像、动物像、神兽像等,也是用来显示身份的。墓前石人,也叫翁仲[14],象征墓主生前的侍从。这种石兽,叫做石像生,体现墓主高贵的地位。唐代规定,三品以上官墓前可置石人、石羊、石虎各2件,成对排列;四、五品官员只能置石人、石羊各2件,六品以下不得置。唐人封演《封氏闻见记》卷6《羊虎》条云:“秦汉以来,帝王陵前有石麒麟、石辟邪、石象、石马之属;人臣墓前有石羊、石虎、石人、石柱之属,皆所以表饰坟垄,如生前之仪卫耳。国朝因山为陵,太宗葬九山,门前亦立石马,陵后司马门内,又有蕃酋曾侍轩禁者一十四人石象,皆刻其官名。”[15]
唐代帝陵的地面设施,可以高宗与武则天合葬的乾陵(在今陕西乾县北)为代表。乾陵以梁山的主峰为中心,筑平面略呈方形的内城,四面各开一门,门外置石狮、石马和石人。南面的朱雀门是正门,入门即为献殿。自南面远处第一道门阙至内城的朱雀门,神道长达3千米,两旁列瑞禽、瑞兽、马、武将、文臣以及外国首领的石雕像。具体说来,有石柱1对、飞马1对、鸵鸟(或称鸾、朱雀)浮雕1对、石马5对(其中有控马人的3对)、两手握剑石人10对、石碑1对、少数民族首领石像61尊以及门前的石狮1对。其中除少数民族首领石像属于表彰威武以外,其余就是作为“仪卫”的陵前石刻群。乾陵的宏大规模,充分显示了唐帝国极盛时期的强大国力。
除了皇帝陵前的特殊设置外,皇族、官僚墓前石刻群的品种和多寡,也有严格的区别。如唐代官僚大臣墓地的石刻以石羊、石虎为主,而帝陵就没有石羊、石虎;“号墓为陵”的懿德太子墓前有石柱、石狮各1对,石人2对;而“不称陵”的章怀太子墓只有石羊1对(章怀太子墓前也发现了残石柱——编者注)。这又说明,墓地的设施,是明显地代表墓主等级地位的。
这里不妨再举李墓前石刻为例。走进昭陵博物馆的大门,迎面看到的是唐开国功臣李墓。李墓前石刻保存极好。封土前墓道两侧最北边,有1对石人相向而立,均头戴束发冠,身穿交衽阔袖长袍,足着如意履,双手拄剑,脚下有莲花座。通高2.36米。西侧石人的南边,有3尊石虎,均作蹲踞状,通高1.8米。东侧石人以南,有3尊石羊,屈膝敛脚而卧,通高1.78米。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墓前那通碑石,螭首龟趺,通高6.65米,这是昭陵陵园中最大的一通碑石。一千三百多年来巍然屹立,保存尚好。碑圭篆书阴刻“大唐故司空上柱国赠太尉英贞武公碑”,碑文为行草书体,是高宗李治御制亲书。李墓以封土之高大,石刻之精美,碑石之丰伟,碑文之御制,表明其享受了极不寻常的荣典。
[4]《浙江余姚闲林唐墓的发掘》,《考古通讯》1958年第6期。
[5]《武昌东郊何家垄188号唐墓清理简报》,《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第12期。
[6]《南方唐墓的形制与随葬品》,《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1期。
[7]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卷6《散不足》,中华书局,1992年,第353页。
[8]据乾陵《述圣纪》碑文。
[9]王去非:《四神·巾子·高髻》,《考古通讯》1956年第5期。
[10][11]《旧唐书》卷8《玄宗上》,中华书局,1975年,第174页。
[12]《唐会要》卷38《葬》,中华书局,1956年,第659页。
[13]螭,是一种无角的龙,刻于碑首。
[14]据说秦时有个名叫阮翁仲的人,身高一丈三尺,死后秦始皇为他铸铜像立于咸阳宫司马门外,后世把立
于墓前的石像也称作翁仲。
[15](唐)封演撰,赵贞信校注:《封氏闻见记校注》卷6《羊虎》条,中华书局,2005年,第58页。
(牛志平,海南师范大学,教授。现居美国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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